為更好發揮技術指導作用,推動生態環境領域設備更新和技術進步,生態環境部日前發布關于征求《國家污染防治技術指導目錄(2024年,限制類和淘汰類)》(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向有關單位征求意見。
生態環境部決定將原《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目錄》,調整為《國家污染防治技術指導目錄》(簡稱《目錄》),按年度、分領域發布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污染防治技術。2024年,圍繞大氣污染防治、噪聲與振動控制領域,9月份發布限制類和淘汰類《目錄》,12月份發布鼓勵類《目錄》。
本次征求意見的限制類和淘汰類《目錄》共有20項技術,其中限制類7項,淘汰類13項,涉及除塵、脫硫脫硝、VOCs治理等大氣污染防治細分領域。值得注意的是,光催化、低溫等離子、光解等技術及其組合廢氣凈化技術等數年前被市場追捧的技術赫然在列;今后將被明確淘汰,同時明確部分技術“全行業VOCs治理不可應用或惡臭異味治理除外”。
淘汰類技術:
VOCs(揮發性有機物)光催化及其組合凈化技術主要是因光催化反應速率慢、產物不明,應用于VOCs治理時處理效率低,達不到治理要求。
低溫等離子體及其組合廢氣凈化技術主要是因大部分揮發性有機物分子在低溫等離子體場中降解礦化不完全;目前低溫等離子體凈化設施普遍裝機功率不足、反應時間不充分,處理效率很低;分解產物不明、副產臭氧及氮氧化物等二次污染物。
光解(光氧化)及其組合廢氣凈化技術主要是因光氧化光電轉換效率低,反應裝置有效光輻射能量普遍不足;應用于工業廢氣處理時,處理效率低;反應產物不明。
無原位再生系統的VOCs蜂窩狀活性炭吸附凈化技術主要是因蜂窩狀活性炭吸附能力低,有效使用時間短,需頻繁更換;蜂窩狀活性炭的強度低、易破損,一次性使用,難以異地再生利用。
——摘自生態環境部《國家污染防治技術指導目錄(2024年,限制類和淘汰類)》(征求意見稿)